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
> 新闻中心 > 所属单位动态
华南液化气“华南1”轮和“佳顺”轮荣获“安全标杆船舶”荣誉称号
发布日期:2023-07-12 信息来源: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

 近日,南京公司华南液化气“华南1”轮和“佳顺”轮荣获海南省八所海事局、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、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、东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四家单位联合颁发的“安全标杆船舶”荣誉称号。

联合颁发“安全标杆船舶”荣誉称号,目的是为了创新监管模式,促进船舶公司加强船舶安全管理,充分调动有关各方的主观能动性,促进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实现安全共管、共享、共赢。

据悉,“安全标杆船舶”试行激励措施管理,在船舶靠泊、船舶检查频次、检查范围、货物配送及装卸方面给予优惠便利政策,货主会优先选择“安全标杆船舶”到港进行装卸货物,并积极协调各方筹备装卸前各项准备工作。同时,“安全标杆船舶”享有一定优先靠离泊的便利,将极大缩短船舶在港作业周期,提高周转率和作业效率。

近年来,华南液化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落细,多次以高标准通过PSC、FSC、SIRE、CDI和国际大石油公司安全检查。华南液化气将以此为新的起点,充分发挥“安全标杆船舶”的引领作用,推动船舶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。(南京公司供稿)

 


关闭|打印

最新新闻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